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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明确深圳市第二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导师聘请和成员招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 2019-01-10 10:4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深圳市第二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第二批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方案〉和主持人名单的通知》(深教〔2018〕487号)要求,现将工作室聘请导师和招收学员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导师聘请

  (一)工作室导师原则上应为国内知名教育专家或师范院校获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市级以上教研人员、名校长,省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引导能力。

  (二)为加强专业指导力量,由市教育局组建导师团队(名单附后),各工作室可根据自身情况,邀请导师团中的一位导师担任某一项目或者某一时期的导师。工作室聘请导师团以外的人员担任导师,应报市教育局批准。

  (三)导师团导师由市教育局统一颁发聘书,受市教育局委托对工作室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也可以接受工作室邀请对工作室成员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导师团导师接受委托或邀请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时可按照账务规定发放费用,在名班主任工作室经费中支付。

  二、成员招收

  (一)工作室成员应为在岗班主任,担任区级、校级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或具备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工作室可根据自身情况招收成员8-10名,成员应主要来自周边区域学校,其中本校班主任人数不得超过3人(含3人),工作室招收或变更成员应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工作室成员接受主持人的领导和管理,参与工作室的课题、考察、培训、科研等活动;协助主持人工作,配合做好工作室在师德师风和专业发展方面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建设,把其作为引领班主任队伍专业发展的重要平台,认真指导、帮助工作室聘请导师、招收成员。

  (二)请各区和市直属学校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工作室拟聘请导师和招收成员名单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

  深圳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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