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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工作指引》

时间 : 2023-01-09 17:23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持续推动“双减”政策落深落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制了《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工作指引》,指导各地做好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工作。全文内容如下:

  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工作指引

  前   言

  为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落实落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初印发《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2022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10号),要求各省充分发挥中小学责任督学作用,部署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面对面、点对点全方位推进学校“双减”工作落实。近期,我们结合政策要求,在借鉴各省市“双减”专项督导年度工作方案基础上,研制了《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工作指引》。

  《指引》有两个特点:一是强化工作流程规范。通过对督前、督中、督后各环节的闭环设计,引导责任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做到有始有终、有依有据、严谨规范。二是注重督导要点引导。通过督导要点及相应督导案例的呈现,引导责任督学积极探索创新,结合学校实际问题,督促指导学校加强作业管理、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双减”督导“一号工程”落实落细。

  《指引》主要用以规范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的实施,各地可在参考的基础上,研制地方适用的责任督学督导规范,也可根据相应条件开发责任督学在线督导信息平台或手机APP,实现无纸化快捷督导、随时督导、一键跟踪。

  目   录

  一、工作原则

  二、流程指引

  三、环节指引

  (一)督前准备

  (二)督导方式

  (三)督导记录

  (四)意见反馈

  (五)督促整改

  (六)结果报告

  四、要点指引

  五、工作要求

  (一)“六个至少”

  (二)工作纪律

  六、督导用表

  (一)入校督导记录表

  (二)入校督导月总结表

  一、工作原则

  责任督学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实地督导过程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督导

  在督导过程中,督学须积极践行“督政不忘政治、督学不忘学习、督法不忘方法、督事不忘求是”要求,做到依法督导、文明督导。

  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双减”工作落实中的关键问题,突出重点,带着线索督、跟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推进“双减”工作最后一公里走深走实。

  坚持实事求是

  围绕学校实际情况,秉公督导,坚持做到摸实情、讲实话、出实招、见实效。

  坚持公平民主

  尊重被督导学校的历史和文化,尊重学校领导和师生,积极主动地与被督导学校不同层面人员交流座谈。

  此外,应特别注意将实地督导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考虑,把握好督导时段与方式。

  二、流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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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环节指引

  (一)督前准备

  1.政策学习

  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②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2022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10号)

  ③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双减”30问》

  ④所在省级“双减”实施方案

  ⑤所在省级“双减”督导“一号工程”工作方案

  ⑥所在县“双减”相关政策文件及“责任督学”制度文件

  ⑦其他与“双减”督导相关的文件

  2.确定方案

  结合政策文件内容、地市管理部门“双减”实地督导要求、被督导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执行的实地督导方案,明确督导目标、任务、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等,做到有理有序、有依有据。

  (二)督导方式

  责任督学应主要以“四不两直”方式进校督导;对于特殊情况,也可根据需要提前要求学校就有关事项进行准备,协助开展工作。应注意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1.校园巡查。责任督学可通过巡查学校日常校务、作息安排、课程设置、教研活动、作业公示、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课后服务等情况,了解学校“双减”氛围,及时发现问题。

  2.推门听课。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互动、教学效果等。同时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听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教学管理、作业管理、课后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记录、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应尊重学校办学特色,不宜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4.问卷调查。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需求设定调查问卷,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家长诉求。

  5.走访座谈。责任督学可适时与校长、教师、员工、学生交流,召开教师、家长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管理、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等情况;也可走进社区、学生家庭及相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暗访、座谈、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式进行访谈。要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

  (三)督导记录

  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见P11)。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并确定跟踪督导计划。

  (四)意见反馈

  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完毕后,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针对需要持续督导的问题,向学校明确下次督导的计划安排。

  (五)督促整改

  1.一般性问题。责任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提出解决意见或整改建议,要求学校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提高督导的实效性和整改的时效性。

  2.重点问题。对督促指导2次(含2次)以上仍未整改的,及时向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对于不作为的学校,教育督导部门要启动问责程序。

  3.难点问题。对难以推进,需要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要及时向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由教育督导部门协调督促解决。如还需要上一级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

  4.严重违规或重大问题。对学校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或突发重大事项,责任督学要及时向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协助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根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视情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启动问责程序。

  (六)结果报告

  1.总结汇报。责任督学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接受县级教育督导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2.案例推广。在完成月度、年度实地督导报告基础上,针对学校好的经验做法和经典案例,要及时汇总形成案例推广建议报告,提交县级教育督导部门。

  四、要点指引

  责任督学要结合客观、主观情况对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教育教学等情况进行整体判断。一要督查相关政策落实有没有具体的文件、办法、实施或行为等;二要督查政策落实相关主体(教师、学生、家长等)对真实情况的反馈、满意度等,相互验证。

  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责任督学月月进校督查要点,也可以由责任督学根据所负责学校情况灵活制定月度督导要点。

  五、工作要求

  (一)“六个至少”

  根据“双减”整体工作部署,责任督学在月月进校督导过程中,采用多种方式围绕学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教育教学等方面深度参与,在一个学期内做到以下“六个至少”:

  至少查看一次作业。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作业总量、时长、设计质量及教师指导、批改、答疑等情况。

  至少观摩一次课后服务。掌握课后服务时长、质量、渠道拓展等情况。

  至少进班听一节课。了解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效率、教学内容难度与进度等情况。

  至少参加一次备课。了解学校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设计与教研活动情况。

  至少组织一次座谈。面向教师、学生或家长,了解“双减”背后不同主体的真实感受、面临问题、工作或学习改变情况、满意度等。

  至少听取一次汇报。听取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双减”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了解学校的实施措施、面临问题及下一步计划安排。

  (二)工作纪律

  遵守制度。不以个人名义传播影响督导公正性的任何信息,对学校的督导结论均以各县级教育督导部门的名义公开。

  严守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超出规定的职责范畴,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增加学校和教师负担,不得干扰学校管理工作秩序,接受社会监督。

  保守秘密。对被督导学校重要资料、教师个人资料、学生档案资料等涉及单位与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予保密。




内容来源: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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