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有关高校预算执行绩效检查项目的公告
时间 : 2024-08-01 15:12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遴选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对有关高校2021年-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检查。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协助深圳市教育局对有关高校2021年-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检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
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对有关高校2021年-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以下内容进行检查,并出具绩效检查报告:
一是检查有关高校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是否完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是否完整、真实、准确,是否规范执行财务收支;
二是检查有关高校部分大额预算项目的实际成本情况,是否存在虚列开支、无预算支出等问题;
三是检查有关高校人员经费等重点开支情况,是否存在开支标准过高等问题;
四是检查有关高校是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是否存在违规截流资金、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
三、经费预算与服务期限
本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含税)。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一年。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具有独立开展内控检查、绩效管理、审计鉴证业务的相应资质;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能为同一控股股东。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如有相关领域/项目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深圳市教育局对有关高校2021年-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检查项目”字样,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招标文件提交
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8月11日(星期一)18点前,将投标资料电子件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纸质材料一式5份邮寄至以下地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88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chenq@sz.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125775。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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