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脑科学与家庭教育宣传资源制作合作单位的公告
时间 : 2024-11-27 09:16 来源 : 深圳市教育局
为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家长和教师从脑科学角度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我局拟在深圳教育视频号陆续推出以脑科学为理论基础的家庭教育小视频,并同步上线至深圳市教育资源云平台。现面向社会遴选脑科学与家庭教育宣传资源制作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机构
深圳市教育局
二、遴选内容
遴选脑科学与家庭教育宣传资源制作合作单位。内容为:邀请专家结合脑科学理论针对青少年常见的学习问题、行为问题和心理问题,制作不少于20期适合广泛传播的家庭教育小视频和推文,小视频长度在3分钟以内。
三、费用标准
30万元以内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具备视频拍摄制作等相关资质;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征信平台的信用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能为同一控股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及报价单;
(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如曾经承接同类项目,可提供近五年的有关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递资料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须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6点前发送相关材料到电子邮箱(zcfgc@sz.edu.cn),并邮寄纸质件各2份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处注明“深圳市教育局脑科学与家庭教育宣传资源制作”字样。
(二)市教育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评选。
(三)通过评选确定中标单位,并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将与中标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五)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8121737。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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